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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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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总是会从单纯的财富转化成别的什么东西,人总是想要别的人拥有更多的优越感。

迟念会怎么看这些事?

于菀柔无端地想知道迟念的看法,她心里想着的人此时就在她头顶上拍戏。

今天来立汇试衣服,也是因为她这个姐姐要来市中心拍戏,正好能拍完戏,然后把出席宋家老爷子寿宴的衣服一并试了。

这样无所谓的态度,可全世界都在将就她。

宋衍怎么看迟念的这种安排?

于菀柔也试图观察陪着他们一行人的宋辰,可宋辰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非常绅士,委实看不出他有什么态度。

难道真的不在乎?

迟女士虽然嘴上没少抱怨女儿选择进娱乐圈的决定,可她抱怨里也透着满意。

正像耳朵边飘来的妈妈辈的交谈话语那样。

“我这个年龄穿艳色不好,太浮了,最合适的是红色,可去年的夏装rodriguez推了红色系,念念再推波助澜地那么一穿,整个下半年,满大街都是红裙子,当然得躲着已经流行开来的东西挑,再时髦的东西,泛滥开来就是俗气。”

长长一段话,重点藏在中间那句跟迟念有关的。

迟女士当然得意自己女儿引领风尚的能力。

于菀柔年纪不大,又没受过什么大挫折,其实她很羡慕迟念的这种风光。

邝小姐一面不赞同迟念太张扬,搞事业搞到进娱乐圈,一面又不情愿地承认迟念品味好,还说她很多朋友想跟迟念认识。

想想ag发给她的那个邀请,于菀柔心下有几分骚动,可是她妈不许。

等我回b市问爸爸,姐姐可以,妹妹当然也可以。

于菀柔心下如此想到。

“菀柔,菀柔!”

“啊?”

于菀柔想事情想得太入神,一时没注意到她哥冯忆安在喊她。

冯忆安看她这个样子,倒是笑了。

跟宋辰说道:“她们姐妹俩,发呆的时候最像,其余时候,真的不大像。”

于菀柔不喜欢自己哥哥提迟念,便有意岔开话题,问冯忆安道:“喊我干嘛?”

“问你想不想跟我们一道去楼上看看?”

“楼上有什么好看的?无非是一堆人在拍戏。”,于菀柔嘟囔道。

“我只看过美国的片场,没见识过中国的片场,而且感觉已经好多年没跟宋衍说过话了,菀柔陪我去看看,好不好嘛?”

邝小姐倒是有兴致,用娇嗲又蹩脚的普通话劝于菀柔道。

一共四个年轻人,三票对一票,于菀柔又不想参与她妈和迟女士的聊天,只能同意。

于是四人一道去看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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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将尽》之所以要借用立汇的地方,是因为要拍一场男女主单独相处的戏。

女主顾承欢在故事开始就遭遇了情感败局,陆家六少陆肃雍接受家族安排,娶了豪门千金为妻。

顾承欢为人有心机,知道她与陆肃雍再无可能,她是不会做情妇的,倒不是道德上有什么顾虑,而是顾承欢觉得做情妇不值账。

将来能上位还好,上不了位她就亏大了,且她心知陆肃雍很喜欢自己,但是如此都不足以让他对抗家庭,那指望这个男人过个几年,为了韶华不再,人老珠黄的她做离婚决定,那是更不可能的事。

权衡之下,顾承欢打定主意寻找新的目标,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也为了避开陆肃雍新婚妻子可能有的猜疑,陆肃雍秘书这份工作势必是做不得了,顾承欢向来识趣,自己先行一步,申请了调职。

却不想昔日的竞争对手摆了她一道,顾承欢居然被指给了在陆家内部都不讨人喜欢的陆家四少陆斯年。

此君向来不务正业,劣迹斑斑,名义上管着陆氏集团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可只是偶尔上班,大部分时候,他都忙着带新认识的女朋友还有自己的狐朋狗友们到处冶游。

因为父亲早亡,在其他堂兄弟还需要跟家里领“零花钱”的时候,年满二十一岁的陆斯年已经获得了支配他父亲留给他的丰厚遗产的权力,大笔遗产可以供他尽情挥霍。

陆斯年放浪不羁,流连欢场,纵情声色,是典型的豪门纨绔。

跟着这样一个人自然是没什么前途的,顾承欢打定主意,早日摆脱这位上司。

可随着时间流逝,顾承欢发现陆斯年还有另一面,在两个人宛如探戈步一般的试探与猜谜中,顾承欢发觉陆斯年非但不是一无是处,反而在谋划着什么,而顾承欢表现给别人的假面,在陆斯年面前也渐渐无法维持。

你会爱上一个与自己互补的人,还是一个与自己相似的人?

顾承欢曾经觉得是前者,可这个答案开始不那么坚定。

顾承欢生日这天,还要帮陆斯年追女孩。

□□少出手阔绰,包下整个商场,让自己中意的女友随便挑,却因为态度傲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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