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抢人(上)(2 / 2)
谓的,一分钱一分货。
三流艺人的卖身契,也就这样了。
宋婉儿头一回见着签约合同,倒是有耐心,仔仔细细地将长达十几页的合同逐条翻了过去。
唔,要是单说这个抽成,李拐子果然是没有诓她,李拐子直接开到了20,跟这个合同相比,也算是良心价了。
但是合同不能光看抽成比,合同的含金量,也很重要。
比如这个经济合同,上面注明了若非特殊情况,经济公司与艺人,都有义务保证一年最少完成一部电影作品+一部电视剧作品,或者同等工作量的作品。
这就相当于互相约束了最低工作量,经济公司有义务帮签约的艺人接洽合适的电影电视剧资源。
不过十几页的合同,里面附加的约束条款可不少。
比如合同的违约金是1000万元整。
若是跳槽或者违约,都得按照合同赔偿出相对应的金额来。
对于艺人的私生活之类的,也做出了明文规定。
比如艺人可以恋爱,但是必须报备告知经济公司。
比如艺人出了任何意外状况,必须第一时间告诉经济公司,并配合经济公司的危机公关部处理后续问题。
等等。
这算是经济公司与艺人之间一个统一战线的态度,一个优秀的经济公司或者经纪人,自然应该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替艺人解决问题。
其实单单就合同本身来说,宋婉儿是满意这份合同的,而且还是季少安所在的经纪公司,也是让人放心的,只是她还需要过问过问姐姐的意思。
宋婉儿客气地问了问叶森:“我可以考虑几天再给您准确的答复么?”
叶森笑眯眯地看着宋婉儿,毫不担忧地应道:“可以,那我就等宋小姐的好消息了。”
就在嘴边的母鸭子,还怕她飞了不成?更何况,家里还有只公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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