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2)
窗外下着凉丝丝的毛毛小雨,天气不好不坏,她起得不早不晚,早饭不多不少,和以往的每一个日子都没有什么不一样。
地球在转,人们在忙,而她吃过早饭,要去上学。
那天,母亲难得没有通宵加班,一早给她做了早饭。
煎饼、苹果、鸡蛋、牛奶,简单却丰盛。
白昭昭慢吞吞吃着煎饼,一口一口,好似一只树懒;母亲拿着包匆匆穿鞋,左蹦右跳,像一只兔子,两人之间是05倍速和15倍速的差别。
自从父母离婚后,母亲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她,不免就忙得分身乏术。
当然,没离婚的时候,母亲也和丧偶式育儿无异。
“昭昭,妈妈先走了。你自己看着时间,上学别迟到,下雨了,一定记得带伞。”白鑫兰抓下钥匙,一边穿鞋一边叮嘱女儿,语速快得像在说快板,“高三了,咱们保住前10,上好大学就稳了。”
这些叮嘱原是没必要的,因为白鑫兰比所有人都知道,她的女儿有多么优秀,多么懂事。
可是做母亲的,这样的话怎样说也不会嫌多。
白昭昭慢悠悠点头,声音细细柔柔的,“知道了,你也带伞哦。”
玄关一黑一白靠着两把伞。
白鑫兰正伸手要拿那把白的,突然想起来上次台风,黑伞被刮坏了,于是特意拿了黑的,把白的留给了女儿。
临开门前的一瞬,白鑫兰又意识到女儿已经转学到这个新学校两个月了,于是又匆忙问了句:“在学校还适应吗?一切都还好吧!”
白昭昭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顿了两秒才慢慢说:“嗯,老师和同学都对我很好……”
女儿就是这样温吞绵软、不紧不慢的性子,白鑫兰不疑有他,在听到“嗯”这个字的时候就已经风风火火地奔出门去了。
白昭昭后面的那句似是说给鬼听的。
都很好……
白皙的手指一用力,抠破了手里的煎饼,酱汁弄了一手。
她低头,呆呆看着。
白昭昭的手白,青色的血管更衬得肤色发冷,红黑色的酱汁因此显得格外刺目,像是伤口处将凝未凝的血。
白鑫兰天然地认为,女儿会和原来学校里一样受欢迎。
毕竟,谁能不喜欢白昭昭呢?
她成绩好,还如此漂亮,黑眼仁像两圆蜜水药丸,笑起来有种不谙世事的纯粹。
她说话时,也柔柔软软的,比春风更和煦,何况,还有着小羊羔般软和的性子,天生就会体谅别人、体贴别人。
在原来的小县城里,她身边是同学,也是朋友,都是从穿尿布的时候就在一起的,家长互相之间也都认识。朋友们都对她很好。
知道她要转学了,分别时,发小们再三叮嘱她,“昭昭,去了南方,也别忘了我们,谁要敢欺负你,和我们说,我们帮你出气。”
那时,她最好的朋友燕妮还笑他们多虑:“你们说什么呢,咱们昭昭是超级大美女,脾气又好,学习又好,谁会欺负她?就算是老师也会宝贝疙瘩似的护着,你们不欺负她,我都千恩万谢了!”
其实,燕妮也不算说错。
白昭昭刚来到这个学校的时候,光靠着美貌就引起了一阵轰动,同学们都对她充满了好奇,敬畏且友善,班导更是如获至宝,期待她在升学率上拉高一把。
各个年级的学生,下课总是无理由地在她的班门口乱转,冲动的男生,还会给她送礼物。
但白昭昭知道,自己是不能恋爱的。
虽然在现在的高中,老师们并不像过去管得那么严了,但是她怕妈妈忙于工作的同时,还要忧心她的学业。
明里暗里,她礼貌地拒绝了所有人的表白。
最初的一个月,她过得还算不错。
她还有了第一个朋友,方锦倩。
锦倩文雅白净,是同她一般好学的女孩。两个人一起讨论过数学题后,都感觉与对方很投缘,甚至商量要把座位换到一起。
她能从方锦倩的眼睛里看到,对方对自己的喜爱是真心的。
事情的转折,在第一次摸底考试之后。
她考了全年级第10名。
对于白昭昭来说,这个名次和她以往的成绩相比,有点低、甚至有点拿不出手来,可对于她的同学来说,就是另一番感受了。
大家没有想到这个新来的女生学习这么猛,成绩公布的时候,表情都有些微妙。
一个漂亮的女同学?ok,好像还可以接受。但她的成绩最好差一点,那么他们在她面前可以维持一些优越感。
但如果她既漂亮,又有着如此优异的成绩,还是个新来的,就像极了一只年轻又强壮的狮子跑去了鬣狗的老巢抢领地。
这在鬣狗看来,多少有点不讲武德了。
周少
可惜,白昭昭不是真的狮子。她那副弱柳扶风的样子,连水獭、狐獴一类的算不上,只能是一只羊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