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2)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 和跟导师做课题, 和给学生上课, 和与同事交流, 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 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 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 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 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接触了解的时间,或长或短,看能否维系,再确定是否要继续。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天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程如珩结束那场交流讲座。
与会者多是祁州的学者抑或大学教授,都是名声斐然之人,他混在里面,难免有些鱼目混珠了。
来之前,程如珩心有顾虑。
知识分子吵起来,场面不比街头泼妇骂街、地痞流氓吵嚷来的小,程如珩不会骂架,遇到这样的事,只能退避三舍。
所幸,这是一场交流,而非辩论,即便有人起争执,也算不得唇枪舌战。
向楠约他吃关东煮,还强调说:“不算约会,只是普通的见面。”
末了,还征询他的意见:“可以吗?”
程如珩开车到乐慧接向楠,不消等多久,她和同事一起出现在门口。
同事问:“男朋友?”
向楠摇头,她倒是想呢,可惜,“就是普通朋友。”
但她和同事告别后,拽着包带,向男人小跑着过去的姿态,又分明带着“奔赴”的意味。
普通朋友?谁信。
乐慧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向楠面临选择,简单粗暴:每样都挑了点。分成两碗,和程如珩坐下来吃。
程如珩说得委婉:“看来你很喜欢吃这些,味道意义大于营养价值的食物。”
除了正儿八经的那几顿饭,他似乎都在陪她吃这些。
向楠狡辩:“不算吧,冬吃萝卜夏吃姜,天气冷了,程老师,多吃两块萝卜。”
她把自己的那份萝卜夹到他碗里。
她看看他的装束,“程老师,头回看你穿得这么正式。”
西装、衬衫、皮鞋,精英人士标配,她的审美观念里,只要身材好,穿这套,简直是绝杀。
当老师的,衣服不用太正经,得体就行,休闲惯了,程如珩反而觉得勒得慌。
“这还是前几年我读博时,我姐送我的。”他脱去外套,又抬手解了衬衫最顶端的扣子,系得太严实,为难的是自己,“都有些小了。”
“程老师,你之前难道更瘦吗?”
“是要轻个几斤,工作后,大约是心宽体胖,所以长胖了吧。”
向楠说:“真羡慕。”
“甲之蜜糖,乙之□□。”程如珩笑笑,“小时候又瘦又高,被说像竹竿一样,没什么可羡慕的。”
“你姐姐也好瘦。”
当初赵兰芳也是极苗条的,生下向桐后,一胖好几斤,她说还好自己维持得好,不然就要长到珠圆玉润的程度了。
程娴完全没有生育过的痕迹,从身材到相貌。
他说:“家族基因问题吧。”
听得向楠叹了口气。
她每天用脑过多,常常感到饿,吃得一多,加之又老坐着,她感觉自己已经胖了,马甲线岌岌可危。
程如珩好像知道她所想,“你个子高,胖一点也没事。”
说这一会儿话的功夫,向楠已经又吃又喝的,把肚子填得半成饱了,她说:“程老师,我发工资了,周末请你吃更好的。”
向楠真是不走寻常路。
程如珩长到今天,也没见过动不动请男人吃喝的女生,偏偏不让人觉得违和。
程如珩并非大男子主义,真实的社交里,有来有往,才算正常,只是——
他开玩笑道:“你让我觉得自己像吃软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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