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1 / 3)
有上了年纪的老者已经激动的身子都在颤抖了。
“朝闻道夕死可矣,能够看到一篇绝世之文章出世,还能亲眼可见,老夫死而无憾。”
“恭喜阎都督,贺喜阎都督,得此佳文,今日之盛宴,必然流芳百世。”
也有震惊过后反应快的人,先朝着阎都督拍马屁了。
这篇文章可是提到了阎都督的,而这样的文章必然名垂千古,那么作为举办这次宴会的阎都督,也必然跟着流芳百世。
这就是诗词文章的魅力。
就如同李白的赠汪伦,还有《将进酒》中的岑夫子、丹丘生,这几位做了什么,就是请李白吃饭喝酒,便是因此随着李白的诗词而名字被后世所知。
另外阎都督和这几位路人甲不一样啊,阎都督那可是大官,史记可以查询的,人家一聊起滕王阁序,就肯定会提到组局者阎都督,阎都督的后人甚至可以靠这个吃饭了。
当然古人可能想不到那么远,但林夜是知道现实中确实是有这样的一些人,因为他们祖上和某位名人有着密切关系,而恰好这位名人如果没有后代的话,这些人便是担任该名人故居的讲解员之类的,也能活的很滋润。
阎都督很开心,等到王勃落笔完成整篇滕王阁序后,忍不住开怀大笑道:“好,真是好文章,如此文采必然不是无名之辈,敢问小兄弟名讳?”
“王子安,龙门人氏。”
“可是那京城神童王勃?”
人群有人惊呼,而后更有人念道“莫不是写出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的那位王子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这句诗老夫是一直挂在书房来回欣赏。”
听着周围人的话,王勃很是谦虚道:“如果没有第二个王子安的话,那就是在下了。”
“果然是大文豪啊,今日得见,犹胜闻名。”
林夜看着被众人围捧的王勃,他的注意力却是落在了那阎都督身上,阎都督很是高兴没错,但林夜总有一种感觉,这阎都督的并没有特别的激动,就好些这一幕他已经是提前有所预料到一样。
而接下来自然就是众人围绕着王勃和阎都督进行奉承,婢女们再次摆上水果佳酿,一群文人开始喝酒作乐,穿梭在美婢侍女之中……
林夜看着这一幕,只能是长叹一声,真是放浪形骸啊。
罢了,入乡随俗吧。
……
……
中午宴会过后。
“都督,子安还要前往交趾看望父亲,就先告辞了。”
“本还想留王公子再待几天,但百事善为先,王公子既然是去看望父亲,本都督也就不挽留了。”
阎都督亲自送王勃上了船,并且随后有仆人送上了一封盘缠放到船上,王勃也没拒绝,这本就是润笔费。
船老大开始划船,眼看着船舶离着滕王阁越来越远,直到最后消失在江边远处看不到踪影,阎都督脸上的笑容也是消失不见。
“老爷,那位老神仙还真是料事如神啊。”
“什么神仙,不过……”
阎都督话说到一半便是戛然而止,半响后道:“不过既然与本都督达成了交易,本都督也不能言而无信,你吩咐衙门那边准备祭拜大典,嗯,就说今年秋水泛滥,本都督要祭拜河神,为我洪州百姓求个风调雨顺。”
“好,小的这就去操办。”
……
……
已经远去的船上,王勃看着出现在眼前的林夜,有些意外。
“林兄怎会在我的船上?”
“我要不在你船上,只怕你马上就命不保夕了。”
林夜的话让王勃一楞:“林兄何出此言?”
“你说昨日遇到神仙老伯,让你一日千里来到这洪州,做出名垂千古的文章,那神仙老伯为何要送你到洪州来,而且又恰好阎都督又在滕王阁举办宴会?事情就这么的凑巧吗?”
林夜玩味看着王勃,王勃脸上露出思索之色,半响后,道:“林兄的意思,这神仙老伯与阎都督之间……”
“一个求的是名垂千古,一个求的是香火供奉,不过是各取所得罢了。”
王勃听懂了林夜的意思,说道:“我明白林兄的意思了,那阎都督重修滕王阁,求一篇文章名传千古,那神仙老伯想借着阎都督得洪州百姓香火,但这是三赢的局面,我也可以借着神仙老伯的神通,早日见到我父亲。”
“只怕你见不到你父亲,只能是要栽在这江河之中。”
当初上学时候,林夜也和同学开玩笑,那些艺术家大部分生前都是穷困潦倒的,他们的作品是在他们死后才大火被人追捧,原因在哪里?
如果这些艺术家还活着,那他们的作品就不属于孤品了,商人们也不敢去炒作,只有死了的艺术家的作品才值钱。
这个道理放在王勃身上同样适用。
滕王阁序不可否认是一篇绝世文章,但赋予滕王阁序被后代读书人追捧的不可否认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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