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节(3 / 3)
例,请复旧章’吗。
而襄城公主的旧例,又实在符合他们心中的礼法规矩,他们只怕恨不得给皇室都套上这个模板才好——
贞观初年,襄城公主被指婚给宋国公萧瑀长子。按照隋唐以来公主之例,凡公主出降是住在公主府的,正所谓‘令有司营第’,这是写进大唐典仪制之中的公主应有之分。
虽说襄城公主并非长孙皇后所出,但她是长女,先帝自也是上心的,下旨给女儿营造府邸。
然而……
襄城公主上书请辞道:“妇人事舅姑(礼记中称公婆为舅姑)如事父母,若居处不同,则定省多阙。”表示:如果公主单独开府的话,岂不是没办法晨昏定省侍奉公婆?那怎么能行呢。于是请辞父皇为自己建造公主府。而且是‘再三固让’,坚决请辞。[2]
↑返回顶部↑